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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生参加农村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

2016-08-10 18:58:01访问次数:2129

2010年黄岩区未成年人(在校大学生)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


2010年黄岩区未成年人(在校大学生)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.         参保对象

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在册学生。

二.         保险费及保障

本次个人需缴费105元,市财政补贴每人100元,保障期为20099120101231日,共16个月

三.         享受待遇

1.       疾病住院及意外伤害住院:最高给付8万元。(首次投保无3个月等待期)。

2.       参保人因疾病产生的在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支付的有效门诊医、药费用报销20%(中药饮片25%),全年普通门诊累计最高报销额为300元。

3.       参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支付一万元;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的根据残疾比例最高支付一万元。

4.       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最高支付一万元。

说明:

1.毕业班学生在20106月毕业时,余下半年时间的保险有两种选择:1)、退保:余下半年的保费按规定退还。2)、继续参加保险:继续享受农医保政策,在其他公立医院住院费或意外伤害就诊费按规定给予赔付。

2.       具体见《关于印发黄岩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》(网址:http://www.hysb.gov.cn/ggdisp.aspx?id=30

3.       本次农医保与往年保险的最大变化:有财政补贴100元、门诊可报300元、旧病可报等,学校鼓励学生都参加保险,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减轻家庭负担。

4.       各班于27日把参加保险人数报学生处:0576-89188037。


学生处

2009年9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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